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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rollment Guide

招生简章

 一、办学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家首批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自1950年创立以来,历经68载励精图治,学校恪守“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西政校训,坚持“教学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逐步凝练出“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以法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法学一级学科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四所高校法学共同入围A级学科,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近30万,是全国培养法治专门人才最多的高校。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经学校研究决定,特举办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法学硕士学位培训班。

西南政法大学校园一角

二、开设专业

  按照法学一级学科(专业代码0301)接收并授位,不设二级学科。


三、课程优势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申硕课程优势


四、课程设置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申硕课程优势


五、学制及教学

  1.学制1.5年,采取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教学。

  2.周末两天集中授课(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不授课)。

  3.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六、报名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符合报名条件的大陆地区、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持有效证件均可报名。

  2.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且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大专学历或本科无学士学位者可以申请课程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六、报名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符合报名条件的大陆地区、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持有效证件均可报名。

  2.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且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大专学历或本科无学士学位者可以申请课程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七、考试与证书

  1.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西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法学硕士学位培训班结业证”(盖红印、钢印);

  2.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在正式入学起连续四年内通过西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同时,申请人须在正式入学起连续四年内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并于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3.申请人通过西南政法大学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通过后,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报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法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

西南政法大学考试与证书


八、收费标准

  1.培训费:重庆面授班25000元/人,网络教学班21000元/人。费用请于报名时一次性交清,学员档案建立后,概不退费。(不申硕的学员可按费用标准减去国考科目辅导课相关费用)

  2.通过学校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后,申请硕士学位按我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需缴纳论文答辩相关费用,费用标准以当年研究生院公示为准。

  学费汇款请标注“同等学力:姓名”。

  开户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沙坪坝支行

  账 号:1116 0293 2281
 

九、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2.交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三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3.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办理入学财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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